[明师精粹] 看得见的自发秩序:礼与普通法(6)|盛洪

不同地区或民族的习惯法不同怎么办?这就是应该按照当地的习惯法去解决纠纷,同时将不同的习惯法的共通价值提炼出来,作为统一的法理原则。大陆中国是什么时候偏离了自发秩序的思路,用反传统来“现代化”?这就是在近代以来,只是在全称判断上否定中国的传统,结果在习惯法上自废武功,丢掉了“从来就有”的权利,无法用来对抗权力,导致惨烈的饥荒。历史会循环吗?关键在于能否能吸取历史教训。井田制也许就是殷商时期国家权力与民众博弈的结果,但人民公社却以为是“前所未有”。权力想象尽可能地多从农民那里拿些粮食,结果农民没有动力生产。权力终于明白想多拿也拿不了,就要一个固定的数。农民认为只要交够这个数,剩下的都是自己的。所以在“公田”周围都是自留地,如同井田。那么权力能够接受和平的改革吗?只要权力理性,有长远和全局眼光,就可能有和平的改革。对于我们自己,就是要把自己摆进去,为和平的改革而努力。

这是2017年7月30日上午我在“明师精粹”研讨班上的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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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lourish378

经济学家,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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