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议] 如何结束过度防疫?(+按)|盛洪

盛按:近闻北京当局在纠正一些小区过度封控错误的基础上,又不再要求乘坐公交地铁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天津也做了类似的管制解除,联系前几天广州大面积解封,并停止全员核酸的情况,在大陆中国出现了一个逐渐减少过度防疫措施的趋势,其方向是结束过度防疫。这是对民众表达的反对过度防疫意见的积极反应,也是回归到实现社会综合目标的正常逻辑轨道上,回归到从长程历史看待新冠疫情的理性态度上,我表示支持。希望整个大陆中国社会稳步回归到正常状态,回归到宪法框架下。(2022年12月2日)

盛按:在人类诞生以前数十亿年,病毒已经存在了。在人类消失以后很长时间,病毒还会存在。这是因为病毒能够在极端环境下生存,而人类对环境的要求很苛刻。那些有害的、致命的病毒,使人类处于两难境地:病死或者饿死。但这样一来,病毒也就无法生存了。自然选择使奥密克戎降低毒性,让人活,自己也活。既然不会病死,也就无需停止交易,让自己饿死。然而,过度防疫的制定者却想与不致命的病毒较劲儿,在不会病死的情况下,阻止人的自由流动,恶化人的生存条件。这是无视自然法的狂妄之举。在进入十月时,它又加强了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倒行逆施。再发此文,再次呼吁结束过度防疫。(2022年10月1日)

对于过度防疫,我已经做了各个角度的批判。包括对其目标(“‘清零’迷误”),对其社会成本(“几种防疫模式的模拟比较”),对其导致的脱钩(“防疫型脱钩的模拟推演”),对其道德标准(“不能用故意致死来防疫”),对其防疫手段(“毒甚病毒”),等等,现在对其的批判就是它不可终止的特性。这又是它的最后的“过度”。直观地,这是时间的过度。既指时间太长;又指没有一个结束的日期或条件。如战时状态以战争结束为结束条件。为什么时间的“过度”也不能接受呢?因为防疫如同其它针对特定问题的政策一样,首先要解决它欲解决的当下问题,解决以后就要停止政策的施行,回归到正常状态。这是因为这类政策是在社会正常制度之上施加了限制或强制措施,它一般要显著增加占用社会资源,并对公民权利进行限制,从而带来利益损失。就如抑制通货膨胀,货币当局可以提高利率,但在通胀被抑制以后,还应将利率降低。

或许防疫当局辩解说,它有一个结束防疫的计划,但没有公布。不说这缺少公共机构透明的品格,这对公众来说,等于没有。没有结束预期的防疫就等于不会终止的防疫。而没有终止的防疫就是一个过度的防疫。为什么说大陆中国现有防疫政策没有结束安排呢?首先它不可能达到它宣称要达到的“清零”目标。如果不能达到,它就反复重复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这构成一个死循环,欲达到其目标就要继续过度防疫,过度防疫又不能达到其目标。结果永无宁日。三年防疫的实践似乎证明了这一点。尽管其防疫手段过于粗暴和严苛,一旦发现有一例核酸阳性,就隔离整个社区;一个城市一旦有若干例新冠确诊,就要封城。但防疫三年来,似乎“反弹”一直没有停止。刚消停两天,就会有病毒冒了出来。它没有终结,也看不到终结的征兆。归结于过度防疫政策的错误,就是要么其手段达不到其目标,要么其设定的目标任何手段也不能达到。

逻辑上,我们可以做一个思维实验。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经把新冠病毒的奥密克戎变种看成是与流感类似的病毒,并不采取大陆中国如此严苛的防范措施,因而容忍病毒在一定范围存在和传播,如果大陆中国要保持在世界经济中的位置,就必然要与其它国家的人打交道,那么“外防输入”就不会有终结。而在国内,过度防疫所依赖的行政体系本身存在问题。它具有重复地聚集,强制性接触的特点,因而它是国内的带毒群体。它的防疫手段就是核酸检测和接种疫苗,而这又是造成人群集聚的主要原因。它的“防疫”本身就在制造疫情。但它的这一特点又因它的另一个特点而被掩盖,就是它倾向于隐瞒真实信息。一旦它自身带毒并引起传染,它就矢口否认,然后将其归因于一些荒诞的理由,如外国寄来的邮件,等等。所以有这样一个过度防疫依赖的主体,“内防反弹”也永远不会完结。所以在逻辑上,过度防疫没有终止。

过度防疫没有终止会怎么样呢?防疫政策是个特殊的临时的政策,它的实施会暂时限制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这在有限期的情况下,经正当法律程序批准是可以容忍的。但如果这一状态没有限期,没有结束的条件,就变成了常态。这种违反宪法的社会状态就变成了公民必须长期忍受的状态,如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就偏离了宪法状态,就使宪法原则持续遭到破坏,这就等于颠覆一个社会的基本秩序。因而防疫政策不能成为一个社会的常规的规则,否则它就是在改变基本制度,而这种改变会造成对一个社会的总体的长期损害。而现在决定这个过度防疫政策的机构是防疫当局,在宪法框架中它根本没有改变宪法原则、改变社会基本秩序的权力。实际上,即使有修改宪法权力的立法机构也没有这种权力,因为公民的宪法权利不是立法机构授予的,而是他们本来就拥有的,是自然法,只是写在了宪法条文中。更何况防疫当局仅以“防疫”为名,就改变了宪法状态,就是大大地僭越了。

更进一步说,过度防疫对宪法状态的改变,还是指它采取了与社会真实目标不对称的强制性手段。社会真实目标是在平衡社会综合目标的前提下,减少疾病感染以减少相应的死亡。而这一结果应与社会付出的代价相对称,即社会收益应大于社会成本。而对其的量化估计,是将新冠生命损失和其它生命损失加上人身自由限制的时间损失做一对比。这我在“在宪法框架下科学地防疫”和“几种防疫模式的模拟比较”两篇文章中做了初步的估计,防疫成本和防疫收益之间相差100倍以上。显然过度防疫所采取的措施是过头地不当地限制了公民的宪法权利,并且带来对社会综合利益的损害。况且所谓过度防疫还不是一个基本不变的模式,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步步加码的过程。在病毒变异比初始病毒的毒性减低很多的情况下,反倒增加对公民的人身限制,更突显其手段与目标的不对称,对宪法状态改变得更甚。

宪法状态被改变了会怎样呢?除了公民权利被侵犯本身就是损害,还有对整个社会经济的严重损害。最近有朋友聊到,东南亚国家、南亚国家现在一派欣欣向荣。反观大陆中国,不说处处凋零,与疫情以前三、四十年相比,已经没有当时的蒸蒸日上。在这些国家,防疫已成过去。对外国入境人员,接种疫苗者无需隔离或检测;对于未接种疫苗者的限制也在逐步取消。在国内,这些国家已经取消了几乎所有防疫限制,例如印度仅保留戴口罩的要求。据一篇文章,新加坡已成疫情以来经济表现的佼佼者。其人均收入八万美元已跃居世界前列。印度经济在2022财年的增长率为8.7%。越南今年第二季度经济增长率为7.72%。美国这个体量最大的经济体一季度经济增长率也为4.3%。而大陆中国,据国家统计局,上半年GDP增长率仅为2.5%。考虑到这一数据一贯偏高,用克强指数估计为1.3%(注)。两相对比,印证了前面的直观感觉。很显然,东南亚国家、南亚国家与大陆中国在经济形势上的反差是由防疫模式不同造成的。

本来,大陆中国相对于其它国家是有其独特优势的,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它的经济表现应该优于其它国家。这个优势我在多年前的一篇文章中已经指出,这就是大陆中国具有“巨国效应”(盛洪,2005)。即大陆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它构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市场。这有什么好处呢?诺奖获得者克鲁格曼教授的新贸易理论指出,假若两个国家其它条件相同,只是其中一个较大,那么较大的国家将在自由贸易中处于优势。这是因为较多人口就会有较大市场,较大市场就能容纳较大规模的企业,企业规模大,就有规模经济性,产品的单位成本就会较低,因而更具有竞争力。将这一理论应用于大陆中国,最大国家就会有最大的规模优势。不仅有企业的规模经济,而且有产业的甚至国家的规模经济。这就是巨国效应,就是中国奇迹的一个原因。

然而大陆中国的这一特性,并不是现在任何中国人的功劳,而要归功于老祖宗,归功于孔子。儒家文化的仁义精神和中庸之道,使得十数亿人能结成一个社会体。不过虽然不能人为增加,却能人为减少这种优势。如果对这种优势视而不见,反而对之加以限制、削弱,倒是有可能的。清未开始的中国经济的衰落,有各种原因。尽管西方列强强加的非对称关税制度对中国企业有着严重损害,但中国衰落另一重要原因是因平定太平军而加设的廛卡。这一制度在全国的交通要道设立关卡,征收厘金,虽然2%的比率不算高,但厘卡究竟是一道商业贸易的障碍,将中国大市场分割成许多小市场,以致“传统贸易中享有既得利益的无数小中间商遍及各地”,进行着“廉价资本主义活动”(费维恺,1985,第57页)。这一制度一直到民国以后的1931年才彻底废除。在实行厘金制度的78年中,中国巨大市场规模带来的好处被削弱和损耗掉,中国经济经历了急剧衰落。据麦迪森教授估计,中国GDP从1820年占世界的33%,降至1900年的11%,再降至1950年的5%(2003,第5页)

现在我们处于一个新的对巨国效应自废武功的时代。这就是过度防疫时代。不说对入境人员要隔离7+3天,这等于征收“防疫关税”,在国内甚至市内实行的核酸48小时~72小时阴性证明制度就是一个“防疫厘金”制度。这一制度比防疫开始的那年还要严苛。尽管我没有遭遇到像武汉、西安和上海等地的全面封小区关市场的极端措施,但我的人身自由仍受到很大限制。我在2020年还自驾出游了四次。今年直到三周前,我还没有出游一次。而这只是从消费者角度的损失,考虑到旅游就是市场走向生产者,许多像我一样的人的人身自由限制,就是旅游服务提供者的更大损失。防疫当局大概以为这个核酸证明不算什么成本,其实这就类似于当初的厘金,虽然不多,我们假定72小时做一次核酸检测和在出入关卡时出示核酸证明要花费1小时的时间,扣除睡觉时间,就相当于征收1/48 防疫厘金,遍布全国的关卡仍会将大陆中国的巨大市场分割成许多小市场。这使巨国效应丧失。

制度发生效力的速度比我们想象得要快。记得1982年春节,我站在窗前,看着人们由于生活明显改善而大放烟花炮竹,那时离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仅过三年。在其后三十年,中国的变化堪称奇迹。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改革开放首先开放的是国内市场。在计划经济时期,大陆中国被行政体系分割成无数封闭小市场。上世纪80年代我在做硕士论文时,考察为何各省要建立自己的汽车工业,结论是“市场是地方分割的”。那时一个普通公民到外地去,要凭介绍信才能入住旅馆。尽管改革开放几十年了,坏的制度发生作用也会很快。双码和核酸证明就是新时代的介绍信。同样三年时间,大陆中国失去了疫情前的生气。经济增速下降,外资纷纷撤出,中资也向境外寻找出路,大型开发商爆雷,一些银行停止提款,烂尾楼业主拒绝支付月供,失业大量增加。其根本原因,在于防疫当局以“防疫”为名实则改变了经济制度,使大陆中国的统一大市场分割为许多小市场。

更严重的是这种状况还在持续,并看不到尽头。现在的过度防疫,防疫当局也知道它所标榜的“清零”无法实现,就以此为理由,限制公民出入公共场所,不断要求居民72小时做一次核酸,并且由于三天两头会冒出一个阳性来,这一要求没有止境。因而如前所述,要么是这一手段无法达到目的,要么是这一目的用什么手段也达不到,是它自己设置的一个永远保持现状的死循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这一手段本身就在消耗着巨大的社会资源,并且起到分割大陆中国巨大市场的负面作用,时间拖得越长,负作用越大,到后来可能无法逆转。大陆中国因“防疫关税”和“防疫厘金”的障碍,使其企业失去的市场,会在其它没有这种障碍的国家获得供给,较长时间就会形成刚性结构,就是大陆中国一种不可逆的损失。所以这个防疫模式既不能实现其目标,又不能在既定时间内取消措施,就必然是应该抛弃的过度防疫。

那么,为什么防疫当局不能及时调整防疫模式,结束过度防疫呢?这种与社会整体利益和综合目标不一致的部门政策的出现,必然与政策制定中的偏差有关。这个偏差产生于与社会利益不一致的利益集团。清末平定了太平军以后,就有人提出要取消厘金制度,但直到几十年以后才取消,是因为厘金已经养出了一个依靠厘金的利益集团。它们不愿意取消厘金。而从这种过度防疫中获得好处的第一个利益集团是防疫政策制定者集团。为什么是它?它似乎没有什么利益呀?政策制定者当然不在乎多少货币,它在乎的是权力。而只有证明它自己正确才可能保住或攫取更大的权力。因而它宣称自己一贯正确、拒绝批评、拒绝承认错误就符合它的最大私利。它的错误政策所导致的损害和成本,它却是不予承担的。例如全城全员每天核酸检测的成本出自全民医保或财政资金,并无需费它自己一分钱;众多公民失去人身自由的损害和成本,也由于它滥用权力而压制舆论而毫无感觉;当然这一过度防疫导致的经济衰退的后果,也是可以用制造假数据加以欺瞒的。

第二个与之有关的利益集团是核酸和疫苗利益集团。曾经的全城全员每天核酸已经让它们赚得盆满钵满,现在的全员每三天一次核酸检测也是一个稳定的巨大市场,当然是由政府强制形成的被迫的市场。疫苗接种也是过度防疫政策中的重要一环,不时出现的强制疫苗接种的事件虽被舆论谴责,并由地方政府承诺不再强制,但这只是冰山一角,普遍存在的强制行为并未被曝光;并且还有在“不强制”的表象下面的劝诱和胁迫,致使疫苗接种始终是一个巨大市场。这个利益集团不光是商业性公司,还有与之勾结的政府官员。已经发生数起核酸公司故意放毒,或制造假阳性报告,就说明它们多么不愿意疫情结束。与之勾结的行政官员难道愿意吗?

第三个利益集团是滥权利益集团。由于以“防疫”为名而强加的政府管制会创造大量租金,各级行政机构及其官员可以利用此机会垄断日用供给,高价售货;还可以以同意给予有急需的居民出行为交换,获取利益。有些收益表面看来不是收益。如居委会强制拉人出去隔离,破门入户消杀,“志愿者”或“大白”钉死居民家门,殴打出来的居民,等等,是一种变相的收益,即获得心中恶意的满足的收益。更进一步,如郑州对银行储户和烂尾楼业主赋红码,其它地方对到该地进行辩护的律师赋红码,“防疫”成了扩大滥权的借口,是利用“防疫”之名的又一种“收益”。

所以,现在有一种危险,即使理论上的政府(即政府应该是的那个“政府”)想要终止过度防疫,却会因为利益集团的阻力而不能作出决断。因而要识别利益集团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制造的似是而非的谬论。例如它说,“把人民的健康和平安放在第一位,哪怕经济上受很大损失,也要干!”(钟南山,2020)这是在混淆视听。实际上,过度防疫带来的成本不仅是经济上的,它导致的其它疾病额外死亡的数量大大超出因防疫而减少的死亡,而“经济损失”在它看来只是间接的损失。对于行政部门,这只是宏观经济数据GDP增速的下降,而对于普通公民来讲,就是微观实际的天崩地裂。收入没有了,房贷还不起,生活无着落,失业了,企业破产了。直接对行政部门的影响是经济增速下降的间接结果,——税收减少了。更进一步,对这样一句话就不应定性地讨论,而应定量地比较。防疫当局敢将因过度防疫而额外死亡的代价,因封城而饥饿和抑郁而失去的生命,经济衰退带来的损失,与其过度防疫挽救的生命作一量的比较吗?

为过度防疫辩护的另一似是而非的说法是,防疫是模式之争,坚持现有的过度防疫是为了证明现有防疫当局是正确的,它胜了防疫模式之争。用坚持错误的方法证明自己是正确的,显然是错上加错的。退一步,即使进行模式竞争,也要看是什么竞争标准。第一个标准应是纠错能力和应变能力。新冠病毒对整个人类来讲都是事先未知的,对它的认识也是在实践中逐渐增进的,并应该适时做出调整。况且病毒变种带来了重要参数的变化,人类应对的方法就应改变,以不变来证明自己一开始就认识对了,就更是错误。第二个标准是解决问题的速度。防疫作为增加社会成本、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特殊手段,越早达到目的,越早取消越好。当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取消了防疫限制,包括境内外的限制,结束了防疫时,在大陆中国却仍在三天两头地封城、封区,许多城市继续要求72小时核酸检测,国外入境需10天隔离。让大陆中国继续支付过度防疫的代价,在其它国家经济恢复、欣欣向荣的背景下在经济衰退中挣扎,这是胜利吗?

因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要结束过度防疫。当然结束过度防疫不是结束防疫。这需要一个过渡过程。不仅是疫情的过渡过程,而且是观念的过渡过程。首先要取消的是最严重的过度防疫措施,即核酸阳性要集中隔离,并且将其密接者扩大为整个楼、整个小区进行封闭的措施。这是比较容易的一步。因为这种极为夸张的“防疫”措施并没有严格的传染病学和行为学的基础,也是违反现行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的。在该法中,对甲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例只要求单独隔离,并将“密切接触者”限定在“医疗机构内的”。过度防疫措施只是一种在侵犯人权成本极低情况下的“谄媚式”防疫的作法。没有直接接触,只与确诊病人同在一个小区的人有多少概率受到他的传染,答案是“零”。所以将其改为核酸阳性者只需自己在家隔离若干天,他或她的邻居不受影响,不会显著增加感染。取消这种过度措施,只消理论上的政府依据法律下令防疫当局停止违法,也可由公民或法人对防疫当局提起诉讼。

第二步是,建议人大常委会召开有关防疫政策的专家听证会,讨论新冠肺炎的传染病等级问题。这是因为过长的防疫时间已经是一个宪法问题。自2020年疫情爆发到现在,新冠肺炎的病死率从4%降低到0.1%(甚至更低),即只及当初的1 /40,是否要将其与最初同等看待。在这方面防疫当局只是强调香港数据(0.7%),而罔顾许多国家和大陆中国的数据(进化岛,2022),这在数据采用方面缺少一个公共机构的公正性,并显现出滥用权力掩盖错误的倾向。不应将涉及宪法状态的过长防疫的决策权再放到没有资格且明显不公的防疫当局手中。应邀请各方面的专家参加接受询问,并由人大常委会做出裁断。如果新冠肺炎被调整为丙类传染病,则所有强制性防疫措施都应取消。这样一来,就基本恢复到了宪法状态。

第三步是,取消强制核酸检测证明和两码。所谓“强制”,是指防疫当局要求公民进出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交通要道和旅行设施需出示48~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这一要求实际上是强制公民核酸检测。当然,在新冠肺炎调整为丙类传染病后,这种措施会自然取消;但如果不是这样,强制核酸检测也应取消。因为这个要求只是防疫当局为一已之私而设立的。它缺少对病毒传染的精准追溯能力,就以牺牲所有公民的时间和自由为代价来弥补缺陷,这本身就不能被接受。其次,大陆中国前核酸时期的防疫实践证明,没有核酸检测也能够很好的控制疫情,其它国家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它们大多已取消了入境核酸证明。即使防疫当局还不放心,还想了解疫情趋势,用以控制疫情,还可以采取抽样核酸检测的方法。这我在“抗击新冠的适宜目标是将基本传染数降到1以下”一文中建议,可在1‰的人口中随机抽样,只消对比两次相邻的抽样的阳性人数或比例,只要是降低了,就说明控制住了病毒传播。最后,即使病毒传染可能比没有核酸检测时多了,也无需害怕,因为病死率很低。

第四个方面,在取消所有强制性防疫措施以后,并不意味着没有防疫,而是将新冠肺炎的风险判断交给公民自己。只要社会坚持表达自由,各种有关疫情的信息都会传播,而暂时出现的假消息也会在辩驳中得到澄清,公民接受的大致是各方面全面的信息,他们是宪法下有理性的公民,他们可以对病毒带来的风险依据自己的情况加以判断,以决定是否接种疫苗,是否核酸检测,是否需要隔离,是否戴口罩,是否出游,是否参加公共活动,等等。不同的个人会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作出选择,如年老体弱的人会谨慎一些,避免了防疫当局一刀切的弊端。在这时,不仅疫情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而且社会综合目标得到 了兼顾,并且不会出现因强制防疫而带来的权利被侵犯,利益受损失,以及额外健康伤害和死亡,比过度防疫时好得多。

好的政策是会解决问题的政策,因而也是会自动终结的政策。因为问题解决了,政策本身也就不需要了。如果问题解决不了,政策本身也无法终结;如果问题解决了,政策还不能终结,那就是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问题了。这就是一个宪法问题。我们就需要解决政策为什么不能终结的问题。解决的方法,就是高擎宪法,让所有的人都在它面前低头。这是一个考验宪法 的问题。哈耶克说,“政府的强制性权力只能被用于实施普遍的正当行为规则,不得被用来追求特定的目的。”然而,“紧急状态”一直是违背这一原则的借口,一旦这一原则被中止,“那么任何一个掌控了这种紧急状态权力的人都极容易确使这种紧急状态持续下去。”(2000,第451页)这是任何社会都面临的比疫情更严重的危险。对于一个社会的考验是,它能否适时结束这个偏离宪法状态的特定时期;现在对于大陆中国来说,就是能否结束过度防疫。

注:克强指数分量:货物周转量增长率(3.3%,权重25%) 发电量增长率(0.7%,权重40%),货币(M1)供给量增长率(0.58%,权重35%)

参考文献

费维恺,“1870-1911晚清帝国的经济趋向”,载费正清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二、三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

进化岛,“新冠病毒奥米克戎死亡率-透彻数据分析”,《知乎》,2022。

麦迪森,《世界经济千年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盛洪,“巨国效应:中国还会有几十年的经济高速成长吗”,《权衡》,2005年试刊号。

钟南山,“把人民的健康和平安放在第一位,哪怕经济上受很大损失,也要干!”(视频),《腾讯视频》,2020年3月18日。

2022年8月1日于五木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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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lourish378

经济学家,儒家。

《[横议] 如何结束过度防疫?(+按)|盛洪》有9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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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一个经济学和政治学常识得不到尊重的时代,盛教授的文章应该被更多国人阅读,要让更多国人明白,当今东方大国如同一辆行驶在高速路上的卡车,它发现左右车道都是逆行的车辆,于是气急败坏地说:“为什么所有人都在逆行?”,全然不顾车轮下跟自己前进方向相反的方向标识。

  3. 结束了 终于要放开了,但是我有三个不明白的问题请教盛老师。1.我们投资非常多的方舱医院究竟是干什么用的?在现在这种放松的趋势下,山东省拟投资230亿建立的方舱医院开工了。2. 就业问题要如何解决?我是山大经济研究院2019级的学生,就业太严峻十分难。3. 放松疫情管制我们的经济下行能好吗?老百姓要怎么生活,年轻人要如何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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