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秩序是哈耶克理论中的重要概念,它有理想的秩序或自然法的含义。顾名思义,自发秩序就是自发地形成的秩序。这意味着民众分散的各自决定自己的行为,而他们的行为互动最后收敛为共同的秩序。这种结果并不是他们当初行为时所设定的目的,因而是非目的的结果。自发秩序又是自由的,也就是将强制性降至最低的状态,由于自由地互动没有任何强制,等同于经过了所有人的同意,所以所形成的秩序就是最好的秩序。市场就是自发秩序有效的典型例证。而自发秩序所涵盖的范围远超出市场,包括习俗、惯例和传统,它们在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发挥着作用。
这是2017年7月30日上午我在明师精粹研讨班上的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