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像其他大多数男人一样,我结了婚,又有了孩子。换句话说,我做了丈夫,又做了爸爸。像这样的经历被千百万人重复过无数次。但无论人们怎样说,我仍坚持认为,我的经历是独一无二的。
我不是天生爱孩子的那种人。实际上,在我和我太太最后决定要一个孩子之前,我用尽了各种拖延战术。是我女儿的降生改变了我对孩子的看法。这种变化使我后来一直认为,任何一个男人或女人,如何不曾有过孩子,他(或她)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他(或她)就枉来世间一趟。在这之前,我看过不少孩子,也听说过不少遍生孩子的故事。然而,当”我”的孩子诞生时,我仍感到不可思议。我对这个孩子的生命作过什么贡献吗?是我和我太太之间的男女之事”创造”了这个小生命吗?无论如何,我想象不出,我有创造生命的非凡能力。不,我没有。我和我太太都太平凡了。我们不可能创造奇迹。有一种超乎我们想象的力量早已安排了这一切。我们不过在履行一个仪式罢了。但是,这个小生命确确实实降生在我们家中,对于我们这些不能创造生命的人来说,不能不是一种莫大的恩赐。对此,我们心里唯有感激之情。
从我看到我女儿的第一眼起,我就爱上了她。其实在她诞生之前,我已经做梦看到了她,一个漂亮的女孩。是的,不管现在怎样解释梦,我确实是在梦中知道,我将有一个女儿。当我在医院等候我太太生产时,我将一本宋词从头翻到了尾。我将其中出现次数最多、并且最美丽的字摘了出来,作为我女儿的名字。这个字就是”潇”。看我女儿的第一眼,是在产房门外看的。因为医院不让做父亲的(做丈夫的)进去。我远远看见一个护士一手抱着一个红扑扑的婴儿走了过来。我深信其中那个漂亮的是我的女儿。我猜对了。从大轮廓上看,我的女儿很好看。但当我的太太把她抱到近处看时,我却有点失望了,她的眼睛似乎太小了。在她生下来的最初日子里,我们的亲属们都在为她的小眼睛担心,直到她的眼睛越睁越大。
其实,孩子之所以可爱,并不是因为她(或他)长得什么样。父母们并不真的在乎孩子长什么样。孩子之所以可爱,是因为她(或他)小。就是因为小。小得不能自理,小得不能保护自己,小得如果没人照料就像一个孤立无援的人。当她哭时,就像是在呼救。谁能对一个弱小生命的呼救无动于衷呢?在几乎所有的动物中,似乎只有人在刚生下来时必须全部依赖于他人。他(或她)不能走,不能爬,甚至不能翻身。因此,人作为一个物种延续下来,就必须建立在父母之爱上面。爱,就是生命的要素。反过来,中国人常说,不养儿不知父母恩。这是因为,父母对我们最有恩的时候,是我们最幼小、最脆弱、最需要他人帮助的时候,恰恰又是我们一无所知的时候。无论在我们有记忆以后与父母之间有什么样的矛盾,我们仍然要爱父母,就是因为他们并不是为了我们的报答而在我们没有记忆的时候帮助了我们。
如今我们也作了父母,从心里说,我不需要报答。孩子给予我们的,远远超出了我们所付出的。我将来永远不会说,“爸爸妈妈把你养大,你要如何报答”之类的话。一个新的生命,最能体现生命本质的东西,那就是活力,那就是生气。孩子总是试着把事情做到极限,又每每突破极限。只要是孩子,他(或她)就有着不断创新的潜力,她就总是能够做她以前不曾做到的事。第一次翻身,第一次坐起来,第一次爬,第一次站起来,第一次走,第一次叫爸爸妈妈,都使我的女儿异常兴奋,也使我们站在一旁的人一同分享着快乐。我相信,这和一个成人突破了世界记录,发现了新的定理,创立了新的学说没有什么区别。如果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越来越难以突破的我们自己的局限,越来越罕有创新的机会,那就和孩子在一起吧,和她一起分享打破记录的快乐。
我们并没有征求孩子的同意,就把她带到了这个世界,她同意吗?她对这个世界满意吗?从她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她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之心,她对生活充满了情趣。记得几乎在刚生下来以后,她就经常在睡梦中微笑,似乎在她满月以后,笑就成了她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那时,我和我太太常说,我们的女儿就像家里的太阳。不仅是指她醒我们也得醒这样一个事实,更是形容潇潇的笑给我们带来了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潇潇第一次用笑对我作出反应,是在她两个月的时候。当时我对她作了一个怪样,她竟咯咯地乐了起来。这实在使我喜出望外。在那之前,我实在不知道,一个刚刚到这个世间两个月的小生命,竞能与别人沟通对人世间的共同的赞美。这个人世间确实很奇妙。任何一个小小的发现,都会使潇潇兴奋不已。当她会说话以后,就用幼童独特的生动语言来形容她的发现。当我们泛舟湖中,看到一个空的可乐瓶子被扔在湖中,随波逐流,潇潇对着我们喊,“快看,可乐在游泳!”尽管这个情景包含着我所不喜欢的文化含义,去掉这一层,这个世界,无论怎样,在孩子眼中都是美的。在美国生活了一段时间,使我们接受了花生酱。有一次,当我们吃完了一瓶花生酱后,又买了同样牌子的、但瓶子大一些的花生酱。潇潇回家来看到以后,就说,“哟,花生酱怎么长大了!”她后来又学会了唱歌。半是从幼儿园学会的,半是听录音带学会的。在她三岁那年的夏天,有一次我带她去游泳。那是一个专为儿童开放的池子。因为在这之前,我们带她游过不少次泳,所以她很能适应这里。池子里孩子也很少。潇潇在这里游得颇为忘情。扶着游泳圈,一边在水中走,一边用手划着水,作鱼儿游水状,一边唱起“鱼儿鱼儿水中游,游来游去乐悠悠;困了枕水草,饿了觅小虫,……,乐悠悠,乐悠悠,海底世界任自由。”这是她从儿童歌谣磁带中学会的歌,在此时此刻,与此情此景,与她的心境,竞溶为一体,和谐无二。这时,一缕夕阳照了过来,给这个游泳池和池中的穿着粉红色游泳衣的小女孩披上了一层金色。坐在一旁的我,作为父亲的我,恍然到了一个童话般的世界。自从我告别童年以后,我一直努力的,是如何远离这个童话世界。但我为什么要远离童话呢?我们一直想了解我们面对的世界,想猜透它,但永远也做不到。也许还不如不了解它,不猜透它好。如果这个世界表面是美丽的,我们为什么还要看它的里面呢?
童话是浑然一体的,成人的逻辑则要把它割碎。如果成长或成熟只是意味着打碎童话与和谐,我们真怀疑成人们的努力是否把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了。人类的许多伟大天才,无论是艺术家还是理论家,其实都是因为他们始终怀有孩童一样的天真。也许人类今天的许多问题,都是由于成人们冒似聪明的作法所致。他们创造了各种制度与文化,希图解决他们之间的冲突,但却带来更大的冲突。或许老子所说“弃智绝圣”,正是指的要避免这样的自作聪明;他所说的“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恰是形容这种人类文化悖论的惊世骇俗的警句。老子庄子所向往的没有”圣人”的世界,其实不就是孩童的世界吗?在这个世界里,人们只有对宇宙的真切感受,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简单的反应。喜怒哀乐发自内心,不加掩饰。在这里,会有用拳头作武器、以个人为单位的战争,但多只会打破皮,决不会有成军团的战士互相厮杀,也不会使用核武器。但是,人总要长大,人类社会总在变得更庞大,更复杂,老庄的理想社会似乎最终会不可避免地、无情地被打碎。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绝望的现实啊!然而,且慢,“圣人”总是要死的,所有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人类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总会有人新生,文化总会从头开始,这一代一代的人的更替,在不断地向僵化陈腐的成人文化注入新鲜生动的童真,从而延缓了人类社会走向崩溃。看到孩子,我们知道老子和庄子没有输。在人的最高的限度面前,他们胜利了。每一个人在他(或她)生命的最初几年,都是生活在老庄的理想国中。这也许是每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谁能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呢?无论是多深刻的哲人,多有力量的政治家。
当我们远离了童年时代,我们也不要灰心,因为我们还有第二次机会。这就是我们的孩子的降生。我们还会和孩子一起重新度过这段美好的时光。这是我们的第二个童年。仅仅由于这,就使我们无愧无悔。这也是我们为什么爱孩子、要孩子的一个原因。谈到爱孩子,我在最近播出的《中国母亲》里看到一个为自己女儿输血十几年的母亲,当别人问她为什么这样做时,她回答得很简单,为了孩子,我随时愿意献出我的生命。当我们说,我们爱孩子,爱到愿意为他(或她)而死时,我们其实发现了爱与死的直接关联。我在猜想,在上帝创造人类之初,上帝曾经让人们作一个选择,即:是长生不死,同时没有孩子,还是要孩子,但不能长生不死。如果这个世界是那样美好,值得每个人活一遍,为什么不给我们深爱的人一个机会呢?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新的生命就没有乐趣,活得再长又有什么意义呢?到了今天,我们更清楚,我们不可能又要长生不死,又要有孩子。因为地球是有限的,没有人离去,就难有人进来。如果今天的人都可以声称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来孩子的生命,我猜想,我们的祖先一定选择了死。这样理解死,真让我激动不已。因为死是为了爱。爱与死,其实逻辑地联系在一起,就像生与爱一样。我在传统小说中经常看到,那些老人在说死的时候,通常说,要给后代腾地方了。在中国传统中,人们也给出了另一种选择。这就是长生不死,但不能有孩子。这就是神仙。是神仙,就不能食人间烟火,就不能娶妻生子。尽管不少人羡慕神仙的生活,但也有神仙熬不住清心寡欲的日子,下凡过一般百姓的日子。七仙女的故事就是一例。在七仙女看来,与董永夫唱妇随,胜似天上宫阙。知道爱与死这样的关系,知道我们用自己的生命交换的是什么,我们会突然对死产生一种坦然的心情。死其实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是我们的祖先的明智的决定。它不是一件黑暗的事物,相反,它是最终证明我们的爱的最美丽的仪式。
原载于1995年《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