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按:英国女王伊利莎白二世去世是今天最大的新闻。她赢得广泛的关注和普遍的敬意。她的光荣不仅来自她自身,而且来自她的家族——英国王室。这就是对英国和世界的贡献。消极地说,英王室用权力换安全,从握有实权兑变为礼仪的主权象征;积极地说,12世纪开创的普通法传统,13世纪签署的《大宪章》,17世纪的光荣革命,为英国的法治和宪政作出了贡献。在宪政民主和自由市场体制下,英国以其人才辈出,科学发展,司法公平,工业革命和国力强盛引起世界刮目相看,起而仿效。这与那些死抱权力不放,误国害民又害已的统治者相比岂止天壤。(2022年9月9日)
盛按:英国庆祝伊丽沙白二世登基70周年。大量英国人涌向白金汉宫前广场参加庆祝。为什么“落后的”君主制还有那么多人拥护,为什么英国王室这么受人爱戴?恰好我曾经做过一点儿议论。发在此。

为什么英国王室受人爱戴?
——在第596期天则双周论坛上的评论
盛洪
非常感谢大午先生带来一个非常好的题目。我也去过大午集团,也观摩过大午集团的选举。首先想讲的是这个题目还是很不错的,“从家国到国家”。中文这个词反映了家和国之间的关系,我觉得从秩序角度,家和国是同构的,尽管层次不一样。非常简单,是对社会秩序的理解,也是治理的非常好的方法。
大午集团是一个家族企业。其实,过去的帝制,比如说英国的王室,也是一个家族。这个家族也经营着一个事业,这个事业就是提供公共物品,它的权利是获得征税权。这是古典的君主制。君主制在这里没有贬义,因为古典君主制为人类文明做出了巨大贡献,大家要理解这一点。这都是家族形式,也没有什么高明的,就是把家的规则往外推,无论是中国也好,外国也好,这是最简单的方法,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不要认为他们有多么高尚和伟大。英国王室的祖先不是天使,威廉大公就是一个入侵者,这是第一。英王室也不爱好和平,打了很多人,杀了很多人。为了争夺王位,把别人都杀完了。红白玫瑰战争把所有的有血缘关系的王位继承人都杀完了,都铎王朝和威廉大公一点血缘儿关系没有,只是原来的妃子离婚后另外生的孩子,和王室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有一个继承排序。第三,他不是从来就尊重产权制度的。现在我们对英国的理解,有一点偏。直到1925年,英国才最终终结了土地保有制,就是土地封建制,就是人身依附关系。在工业革命时期,土地是不能自由买卖的,你要卖的话可以,但是你要把你的身份也卖掉,你要是农奴,买主接替你当农奴。
大午先生也不是天生就聪慧,一下子想做这个监事长的,也是遭遇了一次牢狱之灾,不得已作的监事长。没有牢狱之灾,就没有今天的大午和私企立宪了,这是历史歪打正着了,我觉得这是要特别注意的。
英王室很独特,最近受人关注的是哈里王子结婚。看西方传媒,美国传媒大肆报导,当然是因为王子与美国的影星结婚。传媒报导的是一个受人爱戴的王室,为什么受人爱戴呢?我想说的是,他们做了很多的坏事,但是他们做对了一些事情,我觉得这是要特别注意的。
做对了什么事情呢?英王室做了一件事,从亨利二世开始建立王室巡回法庭,形成了两个东西,一个是,承认立法权在民间,是有传统的。现在大家认为三权分立,有一个立法机构,民主投票立法,但这不是最好的立法,最好的立法是从传统,从习俗和惯例中提炼的习惯法,这是民间互动中形成的法。这是哈耶克讲过的,他很反对制定法,他认为自发秩序是最好的法。第二是形成了独立的法律人集团。
这个王室巡回法庭做了些什么事情呢?英国王室根本不懂得法,也没有法,巡回法官就问一个案子周边的12个人说,你们说这件事该怎么处理?最初的所谓陪审团就是这个涵义。不仅仅是问,“你们觉得这块地归谁”,还要问“碰到这种事怎么处理”,问当地的习惯,他们问了以后,按照这个规则判,效果挺好。王室巡回法庭一个最大的特点,很像中国过去的科举制的官僚体系,每年法官们都回到了京城,在威斯敏斯特集会交流,久而久之提炼出一些基本原则,这就是普通法。
重要性有两点,第一点,王室为什么要建这个王室巡回法庭?就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权,比较直白。威廉大公重新分封了土地,但是没有地方司法权,但必须要整合英国的司法权。那怎么整合?已经有各个领主的领主法庭,不能一下子把领主法庭废了,所以搞巡回法庭,一开始和领主法庭之间有某种司法管辖权的分割。但是王室法庭逐渐渗透到了各个地方。王室 巡回法庭最后怎么样打赢的?因为公正。为什么公正?是因为不自己乱造法,而是从民间中去汲取法的资源,然后不断地通过判例改进。
国王最开始介入到司法,但是发现很多的问题搞不定。第一个是国王不了解情况,第二是经常有人恶人先告状,他判了,判错了,他就有聪明的方法了,不直接判了。国王令状只告诉人家到哪去打官司,王室巡回法庭的管辖权范围,让法官去判。其实这样一来解决了两个问题。一个是真正的立法权是民间的,就是从民间习惯法中产生的普通法;第二个是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司法体系和相对独立的法律人集团。这是重要的,逐渐形成了这样一个集团,而这个集团以追求公正为天职。而王室就越来越让他们独立的去判断,因为他获得了好处,这个好处是凭借着这个司法体系,为社会带来公正,而为自己赢得声誉,巩固了王室的统治,何乐不为?而统治的司法手段,其实这是一个有效的手段。
首先来讲,司法手段是不需要一个法官去监督一个公民的。司法手段最高妙之处在于我给你一个判例,这个判例影响整个社会,我不需要对一个具体的事物下命令。而行政权更多的是直接去操作,效率非常低。有一件事我要保证公正,要采用行政措施去做,是非常笨的,行政必然要做资源配置,行政就是操作提供公共物品的那部分,经常要违反自发秩序,也避免不了大量的腐败。所以说行政反而是更不容易避免腐败的一个部门;这个意义上来讲,司法相对来讲就好得多。司法的法律人群体的形成,法律人群体本身,法律人包括了法官和律师,成为一个比较富裕的阶层,他们不太会受到物质的诱惑,所以相对不太会腐败。这是英国王室后来比较成功的非常重要的原因,形成一个普通法的传统,我觉得这是重要的,这为后来的立宪打下基础。王在法下,这个“法”就是普通法,不是法条的法,而是天道之法的法。
(陈浩武:是道统。)
对,道统,现实中有很多优秀古老的传统,是高于王的。不是说政治层次上多高,而是自然法涵义上的高。你可以说“我不在乎这个法,我违反它”,违反了它你就要吃亏,就要受惩罚,是这个涵义。有着悠久传统的习惯法的约束力非常强,是我们今天所无法想象的。当时《大宪章》提出“王在法下”的时候,还没有真正确立这个原则,严格来讲后来的历史是曲折的,到了十六七世纪的柯克时代,柯克重新发扬光大了大宪章的原则,并把它一般化,后来逐渐被贵族接受。这是宪政非常重要的原则。王在法下,不仅是国王,所有的政府都在法下。你看美国和英国不一样,美国也是王在法下,但是这个“王”已经不是一个具体的国王了,而是政府,包括国会、行政和司法。这是很自然的,就从普通法到宪政,很自然的过来了。普通法功不可没。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英王室还是受人尊敬,受人爱戴的,我觉得这是他们做对了的地方。当然,我们确实也不敢保证,他们当初就意识到了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是这也是一种聪明的选择。所以我说大午先生这件事也是这样,他被逼无奈,选择了监事长。监事长是干什么的?监事长是护法的,我说其实你是司法,这恰恰是对的。你不要做行政,行政就是公司的具体经营,包括了董事长和总经理,因为这个方面其实有无数人才,你放弃这一点,你把这个职位开放了,你就占了更大的便宜。为什么?你吸引了各方的英杰人士,这是人力资本,你想想一个公司光有钱有什么用,钱和优秀的人结合才有用。这种制度是不是能够做到这一点呢?
(孙大午:院士好几个,白干都愿意。)
你很聪明,你赚了,你刚刚开始也是没有想通,被形势所逼,当你干了以后发现这是好事。你就做这个护法官,你就司法了。可以说是整天游山玩水,研究学问,是吧?没有什么事干,但是你判几个案例就行了,就像普通法的法官是一样的。
(孙大午:我跟你说一下,你判断的非常好。首先说我考古考了13年,考了五本书了,我在考古,周游世界,学英语,真的是没事可干,这是第一点。第二点这个制度的产生不是我聪明,而是你判断得非常好,2003年我49岁的时候,判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以带罪之身,不能当董事长,我不能当谁当,显然是我大儿子当,我大儿子当不了,不想干,而且我弟弟的这帮元老们也不让他干,跟我说,你说私营企业不姓私,那个时候有1500个工人,能让你二十多岁的小孩子来当董事长,不然你当幕后老板,我走到前面去的话我儿子就起不来,没有办法,我儿子不当董事长,逼着我没有办法才出台了这么一套制度,这套制度出来了以后,我当董事长竞选,竞选董事长,当时我不当了,肯定占有优势,我说我支持你,就竞选了董事长,竞选了董事长就有一个权利分割的问题。我当董事长要真当,我说了算,我们就发生争议了。他说我不是像别的地方的董事长,我说你就说对了,你不能像别的地方当董事长,我也不能像别的地方当老板,你不能有股份,所以我们就权利划分,一个制度的建立一定是博弈产生的,并不是聪明人,强者想出来,越聪明的人,越强的者制定出来的制度越糟糕。)
两个方面,你是被形势所逼当了监事长,但是你还是聪明人,这一点不能完全否定。这与你当了监事长以后悟不到,有人当了以后不甘心当,还是有区别的,并不是说人完全是被动的。
(孙大午:当然了,我喜欢看书。)
大午喜欢看书,了解这个东西特别重要。我不知道你整个的规则是怎么样来的,其实这要是去思考的。这个规则,当然了,是你的企业历史形成的。有你对这个规则的理解,有历史形成本身证明的合理性,这个东西就变成了你们企业的宪法。为什么是宪法呢?因为是你的企业发展了,这就够了。从历史上来看,有的时候人们遵循的东西,并不是因为叫做宪法我就遵循,而且因为这个规则让企业发展了,是好东西。任何民族都是这样的,所以很重要。为什么中国古代讲祖宗之法,是有道理的。唐朝的祖宗之法,就是开国皇帝奠定下来的,几代干下来,干得很好,为什么要改变呢?
再有一点就是说大午先生以后的问题。我上次给大午先生写了封邮件,我说大午的成功是因为有个大午,也需要有一个有大午这种意识的人来接替他。第一,在后代中要培养有宪政知识的人,有人不愿意学,就不学,总而言之总会有人来学,我觉得这应该是一个条件,是吧?第二个要组成一个班子,或者是说吸引社会上的一些宪政学者,进入到你们的监事会。你监事会不仅是你们的大午家族的员工,也可以是社会贤达来帮助你,就是说在监事会来监事。所以我觉得长远来看应该这样。是吧?
刚才浩武讲了保守主义传统,讲的是英国的保守主义传统,这一点我同意。英国保守主义传统在中国是非主流,近代以来中国知识分子主要接触的是欧陆法系、欧陆哲学,低估英国的普通法传统。这有很多原因,欧洲大陆的哲学和法典表达得非常清晰和成体系,而普通法体系相对来讲是零乱不堪的。我们现在更注意到了这一点,我们要更多的关注普通法的传统、关注英国的保守主义传统、经验主义传统。
但是我还要加一句,刚刚谁也没有讲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要高度重视和珍视中国的保守主义传统。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文明都是复杂体,很多的表现,有专制主义的传统,也有其它传统,主流就是儒家传统。汉武帝搞盐铁专营,让人举报富人偷税,没收财产,儒家主流的评价是负面的。你还要看这个社会在接受儒家主流思想下的常态是什么,包括汉唐宋的情况。汉武帝在汉也不是主流,后来的政府基本上往后退了,取消或减少了盐铁专营。我们在批判中国专制主义传统的同时,要重视中国的儒家文化传统,包括尊重产权。
你要是说中国的产权制度,按照经济学教科书的标准,汉以后的中国土地产权制度都比十九世纪的英国的土地产权制度要好。孟子早说说过,人无恒产,则无恒心;夫仁政,必自经界始。实践中也是有很好的产权制度。尤其是宋明清,有大量的地契、契约文书可供证明。而在英国民间都没有这样的契约文书。第一,在英国民间,当时就是土地保有制,肯定是不能随便买卖土地的。说鸦片战争时中英冲突是有无产权制度的冲突显然是错误的。没收英国人的鸦片是因为这是非法货物,非法商品就不是正当产权。当时要求英国人交出鸦片,就是认定是非法的。“禁烟”是什么意思?叫什么名字不重要。如果我现在去英国贩毒一定是犯罪,毒品一定被没收,难道今天英国的产权制度落后了?
第二点,我比较的是19世纪的土地制度,我不比较唐宋,我就比较19世纪的土地制度,19世纪英国的土地制度就是土地保有制。刚刚我说了,中国是汉以后就有土地自由交易的,明清以后交易是非常充分的,而且田面权和田底权都是可以分开独立交易的,这是一点。当我们在否定传统的时候,我们是上了一个大当,才为后来的侵犯土地产权制度铺平了道路,要仔细想想这个道理,别以为我们反了传统以后有更好的东西替代,而是集体化、人民公社出来替代了传统的土地制度。
再有,传统中国的政治结构中存在着对权力约束的传统,包括了谏议制度,史官制度等等。这就是一种对权力的约束,这个约束肯定没有达到按照现在教科书的宪政民主的高度,我非常的同意。但是,我们不能按照教科书的逻辑去思考问题,如果这样考虑的话,整个历史都没法发展了。英国的发展就是这样,并不是一下子发展到教科书的水平。我们看一下,从12世纪的亨利二世的时候,开始出现了王室巡回法庭,到普通法的逐渐形成,到大宪章,到提出“王在法下”的原则期间经历了很多的反复曲折,任何一个时点都可以说不存在着宪政主义制度的。
英国人最令人佩服的地方就是挖掘了英国的传统,而不是否定,这非常重要。所以柯克的伟大就在这里。很多人批评柯克,说你就是歪曲历史,“在过去这个原则没有那么重要,凭什么说得这么重要”,他是不管的。知识分子需要挖掘历史中闪光的那些规则,那些垃圾你管他干什么?
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基本的态度。当下我们对中国传统是什么态度?不能回避,必须要正视,必须看到很多传统是好的,拿过来,再发扬光大去推进才有前途。如果只是回避,根本不看,只有从外面拿,我相信,外来的传统本土性不够,力度不够。我们是要借鉴外来的传统,但更重要是从中国本土去挖掘传统,尊重和诊视传统,对推动我国的制度变迁肯定有巨大作用。我就讲这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