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是属于所有成员的,其公共治理部分是很小的一部分。而在公共治理领域中,非强制的习惯或传统又起着主要的作用。最后不得不让政府做的事,既少也差强人意;而且还要依赖于政府与公民的互动。而在一个自称人民主权的国家中,政府本身又受到了分散民意通过正当政治程序的主导和决定。因而,社会中的所有成员都对社会的发展有着影响。
在另一方面,历史并非只是为一些看来吸引眼球的“重大事件”所左右。相反,这种事件往往不产生积极的作用,却可能带来灾难。众多分散的社会成员的互动,无论普通成员之间的互动,还是公民与政府的互动,才是构成真实而稳定历史进展的主体。因而,每一个公民都会通过他们的行动而创造历史。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就不会把社会变革的责任推给别人,才不会只期待政府的行动而自己没有行动,也不会只认为那种高调发布的宣言才有历史意义。既然每一个互动行为都可能创造历史,所以我们要珍惜每一个可能推动历史的机会,努力使每一件小事都有一个有效而公正的结果。从一件事的正确解决、而不是这件事的大小来体会我们的成就感。因而,一桩冤案的纠正,一件打破垄断措施的实施,一家企业或一块农民土地的产权受到保护,一个政府官员意识到自己受到了宪法的约束,一名公民根据《选举法》决心竞选人大代表,历史就往前走了一步。
如果“我们”的范围包括了社会的所有成员,每个人的一小步就会合成历史的一大步。反过来,历史“前进的方向”来源于每个普通人的朴素的价值判断。因而,他们的互动行为并不需要精英们的指点,而是来自日常经验。而精英们的价值恰恰来自普通人的经验,如何能获得利益又不损害别人。正是“百姓日用即道”。精英们要做的,一是要将普通人创造历史的权利交还给民众,一是从普通人的日常互动中发现历史的价值。
我们尤其要注意的是,那种号称“动员群众”的方式并不是普通人创造历史,而是利用普通人“创造历史”。三点重要的区别让我们区分两者。第一是,普通人创造历史依赖于个人的理性,而利用人“创造历史”则是利用乌合之众的群体心理;第二是,前者出于爱心,后者得手于对仇恨的煽动;第三是,前者采用和平的手段,而后者借助于暴力。
天则所就在这样的历史之中。她“不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心中有着理想社会图景,但我们知道这一图景的实现要在每一步小的互动中实现。我们甚至并不急于进入一个理想社会,实际上我们也不认为会有一个完美社会。我们甚至更享受走向理想社会、但仍有曲折的过程。尽管面对风险,我们更能体会孔子“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的境界。
2016年12月25日